根據我僅有的耳力,從新聞報導所得,Ahmadinejad可以讀成 “阿蝦癲那詐”。

成日聽新聞話 “哈梅內伊”、“監護憲法委員會” 和 “神權政治”等,其實代表了點樣的政體?
若你不想太花腦筋,請看下圖﹕


若你有思考的餘地,請讀下文,只花你兩分鐘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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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12月,伊朗舉行公民投票通過新政權成立後的第一部憲法。根據憲法,伊朗實行政教合一、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治體制,最高宗教領袖為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。領袖的許可權包括任免監護憲法委員會宗教成員、司法總監、武裝部隊參謀長和革命衛隊司令等;宣戰或宣佈停戰;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係;頒發總統委任狀,在總統有瀆職行為或議會認為總統政治上無能的條件下罷免總統等。
領袖通過專家會議選舉產生。專家會議是選舉伊朗革命領袖的最高權力機構,共有成員86人,每年舉行一次年會,討論國家大事及領袖的行為。專家會議可在領袖不稱職或失去領袖的必要條件時廢黜領袖。
伊朗政府實行總統內閣制。總統是繼領袖之後的國家最高領導人,既是國家元首,又是政府首腦。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,任期四年,可連任一屆。伊朗內閣部長由總統提名,需要議會審議通過。為了保證議會決議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,憲法規定成立憲監會。憲監會有權審查議會通過的一切決議和提案,監督總統選舉、議會選舉和公民投票。
伊斯蘭議會是伊朗最高立法機構,實行一院制。議會有權批准同外國簽訂一切條約、協議和合同,隨時對總統和部長進行質詢和彈劾,批准政府需要採取的緊急措施等。但是,議會通過的任何議案必須得到憲監會的批准後才能成為法律。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,任期四年。議長一年一選,可以連選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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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朗的政教合一,以政治領袖代表神權,令我想起聖經中從以色列聯合王國的掃羅、大衛和所羅至猶大王國覆亡的歷史。王國初立,人民總是期望在位者能帶領國家走向富強。但是,當當權者完全掌控神權的絕對權力和操控國家機器時,引用聖經的用語時,他們仍會行“神眼中看為正的事”嗎?
借用列王記上11:38,“你(當權者)若聽從神一切所吩咐的,遵行神的道,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,謹守神的律例誡命,神就與你同在,為你立堅固的家 ……”
無論是一個神權或民權的國家,領導者也該這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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